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博士

教育阶段: 博士   |   教育模式: 全日制   |   学制年限: 4年   |   价格收费: -
项目亮点: 学术博士/双证博士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Tiangong University),简称“天工大”,位于天津市,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天津市共建的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会员、欧洲纺织大学联盟会员单位、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111计划”、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招生模式


天津工业大学采取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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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纺织科学与工程




招生规模

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80名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2名,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实际招收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



学制/年限

学制4年。
学习年限为3-6年。



报考类别

博士生报考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

除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博士生外,学校学术型博士原则上只招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和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外)报考时均须提交“脱产攻读天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录取后本人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材料须转至学校。



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考生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以境外硕士学位报考的,其学位获得时间须在学校报名日期截止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5、考生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否则不予录取;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须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7、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2)各博士招生学院可自定申请要求(含学术要求),但不得低于学校基本条件,具体见各博士招生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申请流程

分为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2个阶段,除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及交费,并向相关博士招生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网上报名及交费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生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并获取网上报名号。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费:230元(仅限公开招考考生缴纳)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考生请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未按期缴费者,报名无效)

考生网上报名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后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时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个人网报信息(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关键信息不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提交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考生须向相关博士招生学院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提交截止时间、方式、要求见各博士招生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注意:采用邮寄方式(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的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以邮戳为准)和地址寄送,并注明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材料及考生姓名。申请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不予退还。

提交材料清单(打印和复印件纸张均为A4幅面):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 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专家推荐书》。如果报考学院对专家推荐书有另行要求的,须按要求提供。

3. 考生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须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同意报考证明》。

4. 应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5. 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和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外)报考时须提交《脱产攻读天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

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7. 考生须下载、填写并装订《天津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按照博士招生学院的要求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各博士招生学院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博士招生简章》和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进入材料审查环节。

(二)材料审查

各博士招生学院组织专家导师组,参照制定的实施办法,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可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材料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三)综合考核

各博士招生学院组织专家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全面考查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1. 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考生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1)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测试,具体考核内容参照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英语测试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6≥425
◆IELTS(A类学术类)≥5.5
◆GRE成绩≥1300分(新标准≥260分)
◆TOEFL≥60
◆WSK(PETS5)≥60
视为英语成绩合格。考生是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以上英语成绩始终有效;非应届考生,以上英语成绩近三年取得的有效。英语成绩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单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具体按照各博士招生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公布的形式进行考核。



录取

(一)英语水平认定合格且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单项均不低于60分。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各学院制定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

(二)各博士招生学院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硕士毕业生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学费、奖助学金和住宿

(一)学校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学校对于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若有特殊需要,可根据宿舍容量和新生申请情况入学后再行安排。



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材料审查,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考费,未提交申请材料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程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且相关情况将被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学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并享受助学金。

4.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5.导师联系方式可通过报考专业所属学院联系获得。

6.若此招生简章与国家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则以教育部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为准。学校也将及时更新,请考生注意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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